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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一雙會旅行的翅膀
寫信給夏天
許一雙會旅行的翅膀 -
林語堂故居
徵 100 封創意明信片
寫信給夏天 許一雙會旅行的翅膀 - 林語堂故居徵 100 封創意明
信片
心裡透出光亮,傳達到手裡,圖文翻過ㄧ個故事,在紙張背後
行走,滿載筆墨的翅膀,乘著風從鐵箱裡的寄居開始,漂流過
城市的天際,落在等待的信箱。
滿載祝福與思念的小卡,舞動風的力量,將隻字片語幻化美麗
的故事。今年我們將徵集 100 張創意明信片,你可以自行塗鴉
繪製,或者購置一張明信片進行書寫。請您盡情發揮創意,只
要一張明信片能容納便可。若您有珍藏多年的明信片也可寄
來,我們會妥善保管。
入選頒發獎金、獎品。明信片則集結成冊。
100 個故事,100 張美麗的記憶,留給最美麗的你。
攝影、圖畫、塗鴉、文字....舞弄創意,隨性搭配,無限可能。
徵稿資格:一般民眾,題材、對象、時間、內容不限。歡迎小
朋友參加。
徵稿方式:
(1)紙本作品:直接以明信片寄出。尺寸為 15㎝ × 10.5㎝。
請寄至111台北市仰德大道二段 141 號 ,註明林語堂故居明信
片徵稿。
(2)數位作品:直接以 JPG 檔案 E-mail 寄出。尺寸為 15㎝ ×
10.5㎝ (300dpi 請勿超過 2M )
請寄至電子信箱 linyutang.house@scu.edu.tw,註明林語堂故居
明信片徵稿。
(3)作品說明:投稿者請註明 1.姓名 2.筆名 3.聯絡電話 4.通訊地
址 5.作品名稱。
獎金辦法:入選作品獎金 1,500 元整,專書出版後將致贈乙
本。
收件日期:97 年 5 月 1 日至 97 年 7 月 31 日
揭曉日期:97 年 9 月 1 日
注意事項:
(1)所有得獎作品,主辦單位擁有出版權,發行專書,不另支版
稅、稿費。(2)參加徵稿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徵文辦法、參加資格,或有冒
借、抄襲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益之情事時,即逕予
取消資格,該作品作者應立即退還所得獎金,並賠償主辦單位
因此蒙受之一切損失。
(3)辦法若有修訂,得另行公告。
(4)本辦法若有未竟事宜,得以隨時修訂並公佈之。
(5)應徵作品資料請自留底稿,一律不退稿。
主辦單位:東吳大學、林語堂故居
指導單位:台北市政府文化局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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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賴仕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